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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喝酒,但不隨便喝,只喜歡跟對的人喝!
像之前酒仙說過的三不政策...
不對不喝
不對不喝
Fu不對不喝

喝酒我也喜歡喝六七分茫,這種茫度剛剛好很舒服
再過就會造成自己和別人的負擔,我不喜歡也不想要。
在家就算了,如果是在公眾場合...實在沒有必要把自己搞得這麼狼狽不堪...

 
 
喝酒不要超過六分醉;吃飯不要超過七分飽;愛一個人不要超過八分。


btw...上天請賜給我一個note 2 or OSIM美足機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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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toniet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